关于2024~2025年度心理育人项目立项及实施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15) 发布时间: 2025/04/0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征集2024~2025年度心理育人项目的通知》,经公开申报和评审,对“观影疗心——大学生心影对话成长沙龙”等33个项目(见附件1)予以立项,现将项目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探索“心理+”育人创新模式,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团体辅导、成长沙龙等形式融入德智体美劳、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持续培育五育促心育、心育赋能五育品牌项目。
二、项目实施及安排
项目实施:2025年4月~6月,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和招募,结合5.25心理健康节、毕业季落地实施。
结项材料提交:2025年7月。
结项评审及成果展示:2025年9月。
三、工作要求及条件保障
1.项目采取后资助形式,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千元,结项后报销,超支不补。项目需围绕学校心理育人目标和工作要求,单独开展,不能套入到学院其他团学类活动中。
2.项目实施需提升心理育人辨识度,宣传海报和PPT等材料,体现“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主办”“心理+育人项目”字样和心理育人项目专用图标。没有辨识度的项目,不予结项。
3.项目对象应涵盖需要心理援助的个体或群体,实施形式包括:心理讲座、团体辅导、成长沙龙、主题活动,每个项目活动场数不少于2场,发布不少于1篇新闻或公号文。
4.结项材料包括讲座PPT或团体辅导方案、活动视频、工作案例、调研报告、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等在内的至少两项成果。通过结项评审,评出优秀、良好和合格等级,颁发结项证书。优秀项目作为心育优秀资源重要来源,长期培育。
四、结项报送
1.结项时报送《结项表》(见附件2)及相关成果,讲座或微课PPT、团体辅导方案、活动视频、工作案例、新闻报道、获奖材料等。
2.项目联系人:马曦,邮箱:cqjtxl@163.com,电话:62654521,南岸校区第三办公楼204。
附件:
1.2024~2025年度“心理+”育人项目立项清单
2.心理育人项目结项表
3.心理+”育人项目专属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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