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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重庆交通大学首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337) 发布时间: 2025/05/12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朋辈辅导、同伴支持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心理委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培育“全国百佳心理委员”,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首届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各班级心理委员

二、参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情况。在校期间无挂科、补考、重修情况。

(二)任职经历:2024-2025 学年期间连续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获批过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学生先进个人者优先。

(三)全勤参加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组织的学生心理骨干培训班,并获培训证书。获得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 学习认证,并取得心理委员和心理疗法证书者优先。

(四)热爱心理委员工作,认真配合和参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日常关心关注班级同学心理动态,并在心理委员职责与能力范畴之内支持、帮助有需要的同学;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开展心理主题班会、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素质拓

展等各项活动;积极发挥朋辈支持力量,能及时发现同学中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并及时向学院上报。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推荐(5 月 15 日 18:00 前)

各学院心理辅导分中心自行组织初评,可结合参评条件,从心理委员的知识储备、技术技能、个人风采以及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鼓励各学院自行组织学院的十佳心委评选。

每个学院推荐 2-4 名心理委员,参加校级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推荐时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附件 1)、教务系统成绩单、学生心理骨干培训证书、MOOC 心理委员和心理疗法证书、其他心理工作证明材料(如心理委员工作记录、活动策划与总结、助人经历等)。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1 份)交到南岸校区第三办公楼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将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2959116046@qq.com

(二)学校选拔评比

1. 复赛环节:心理委员应知应会基础知识笔试。5月15日发布相关复习资料,5 20 12:30-14:00 在双校区团辅室参加笔试,5 21 日公布进入下一轮名单(取笔试成绩18 名进入决赛展评,成绩≥80 分为合格)。

2. 决赛展评(5 30 14:00

1)心委工作风采汇报展示。参赛选手围绕心理健康工作,充分展现担任心理委员的工作实效。可以结合多种形式(PPT、视频、照片)进行,时间 3 分钟。

2)心委情景模拟题问答。根据现场抽取的情景模拟题作答,时间 3 分钟。

决赛展评的 2 个环节将由专家评委进行打分。

3. 公示与表彰

根据决赛展评成绩由高至低取前十名为“十佳心理委员”获得者,其余候选人获“十佳心理委员入围奖”称号。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表现突出者推荐参加“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推荐候选人。2.各学院按时报送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规范,做好评选相关的宣传报道,扩大心理委员工作影响力。

联系人:吴鹏程;联系电话:023-62652793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