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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与高校学生信贷业务有关的合法金融机构目录

来源/作者: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浏览次数:(2228) 发布时间: 2019/06/03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管理的通知》(渝府办〔2018〕21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不良校园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19〕5号)等精神,市教委同意并发布了经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和重庆市银保监局审核批准的金融机构目录,供同学们了解参考。

一、经银保监局审批可对高校学生开展信贷业务的银行机构

1.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

2.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大学生信用卡);

3.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农银校园贷,西南大学试点);

4.中国银行重庆市分开(国家助学贷款);

5.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大学生版信用卡);

6.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校园版信用卡);

7.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校园版信用卡)。

二、经金融监管局审批但不能对高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的合法小额贷款公司目录发布在金融监管局官网(http://jrjgj.cq.gov.cn/cgi/company/web_default_4.shtml)。

全体同学一定要谨慎对待借款行为,特别是网络借贷,如因家庭经济暂时困难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解决学费,向学校资助中心申请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解决生活费用,学校不会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同时,同学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借贷的危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养成理性消费行为习惯,杜绝攀比和奢侈消费,避免陷入债务泥潭和被高额利息所隐藏的陷阱之中,为自己和家庭造成严重和深远后果。希望全体同学在校学习愉快,生活充满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