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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2025年度心理育人项目立项及实施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07) 发布时间: 2025/04/0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征集2024~2025年度心理育人项目的通知》经公开申报评审,对观影疗心——大学生心影对话成长沙龙33个项目(见附件1)予以立项,现将项目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探索心理+”育人创新模式,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团体辅导、成长沙龙等形式融入德智体美劳、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持续培育五育促心育、心育赋能五育品牌项目。

二、项目实施及安排

项目实施:20254~6月,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和招募,结合5.25心理健康节、毕业季落地实施

结项材料提交:20257

结项评审及成果展示20259

三、工作要求及条件保障

1.项目采取后资助形式,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千元,结项后报销,超支不补。项目需围绕学校心理育人目标和工作要求单独开展不能套入到学院其他团学类活动中

2.项目实施需提升心理育人辨识度,宣传海报和PPT等材料,体现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主办”“心理+育人项目字样和心理育人项目专用图标。没有辨识度的项目,不予结项。

3.项目对象应涵盖需要心理援助的个体或群体,实施形式包括:心理讲座、团体辅导、成长沙龙、主题活动,每个项目活动场数不少于2场,发布不少于1篇新闻或公号文。

4.结项材料包括讲座PPT或团体辅导方案、活动视频、工作案例、调研报告、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等在内的至少两项成果。通过结项评审,评出优秀、良好和合格等级,颁发结项证书。优秀项目作为心育优秀资源重要来源,长期培育

四、结项报送

1.结项时报送《结项表》(见附件2)及相关成果,讲座或微课PPT团体辅导方案、活动视频、工作案例、新闻报道、获奖材料等。

2.项目联系人:马曦,邮箱:cqjtxl@163.com,电话:62654521,南岸校区第三办公楼204

 

附件:

1.2024~2025年度心理+”育人项目立项清单

2.心理育人项目结项表

3.心理+”育人项目专属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