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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工部 浏览次数:(22885) 发布时间: 2023/09/22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评选、推荐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

7.评定学年内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均位于前10%

8.评定学年内达到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或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9.在重庆市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定学年内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均位于前30%

6.评定学年内达到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或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7.本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8.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

9.在重庆市及以上学科竞赛、科技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三、名额分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达给我校的名额指标,结合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将具体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备注:各学院奖学金名额数=(奖学金名额指标数/全校参评学生总数)×各学院参评学生数。

四、奖励标准和评定程序

()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评定程序:学生本人递交申请,由班级民主评议后辅导员进行综合评定;学院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建议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待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评定程序:学生本人递交申请,由班级民主评议后辅导员进行综合评定;学院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建议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最终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

五、报送要求

()国家奖学金

1.9月22日—107日,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开展民主评议,辅导员进行综合评定,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并面向本学院学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2.10月8日各学院报送相关材料(附推荐学生成绩单):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双面打印)。

()国家励志奖学金

1.9月22日—109日,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开展民主评议,辅导员进行综合评定,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并面向本学院学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2.10月10日,各学院报送相关材料(附推荐学生成绩单):

1)《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申请并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评审专家要求,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必须真实地、个性化地填写;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校其他各项奖学金不重复评选(重庆交通大学“明德奖学金”除外);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必须是经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恶意欠费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6.申请学生务必严格按照“样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必须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各学院负责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做好学生的宣传解释工作。

七、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国家为激励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心关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该项工作政策性强,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学院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于评选推荐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耐心解释,有效疏导,确保稳定,特殊情况请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学院学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