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校外住宿
来源/作者:社区管理科 浏览次数:(6820) 发布时间: 2023/08/17
一、 学生应自觉遵守《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统一在学校安排的宿舍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居住。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走读或校外租房住宿的,应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 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父母或监护人签字同意。学生本人应对申请内容和父母或监护人签字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学校受理其申请的老师见证下签字确认,辅导员应联系其家长或监护人予以确认。辅导员应教育引导学生保护自我人身财产安全,提醒学生可能发生的危险,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学生申请获批准后及时让学生提供租房合同等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核实。
三、 经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包括晚点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向学院辅导员班长等提供准确的校外住宿地点及联系方式,每两周应主动向辅导员汇报个人学习、生活情况。
四、 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所在学院应建立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管理档案,相应辅导员应定期与校外住宿学生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必要时与家长联系和沟通。
五、 获得批准校外住宿的学生不得私自将学校安排的宿舍床位出租或出借,其他学生不得私自占用校外租房学生的寝室或床位。
六、 未申请或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搬回,并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回学校住宿的学生,视为夜不归宿,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联系人:郑智灵、黄伟
电 话:6265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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