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7929) 发布时间: 2023/09/28
有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评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评审、评定要求
(一)苏交科百万奖学金
1.评选范围:部分学院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参评学院及指标分配:
(1)土木工程学院(5人);
(2)河海学院(5人);
(3)交通运输学院(5人);
(4)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人);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人)。
3.奖励名额及标准:评选18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1级硕士生要求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75分,无补考课程;2022级硕士生要求第一学年课程平均成绩达75分,无补考课程;
(3)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考相应水平);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二)筑梦中交-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
1.评选范围:部分学院2021、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参评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河海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外语学院。
3.奖励名额及标准:评选20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4.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它任何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3)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考相应水平)可优先评定。
(5)2022级研究生在参评学年的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6)2021级研究生不考察课程考试成绩,但要求参评学年内(二年级)所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7)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2021级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内必须要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校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或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文体类获奖。
二、专项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
三、评审、评定程序
(一)苏交科百万奖学金、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应先于学业奖学金开展评审工作,待本奖学金获奖人选确定后,再确定学业三等奖学金获奖人选。
(二)根据《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苏交科百万奖学金”协议书》有关要求,各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初审,推荐18名候选人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交通大学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初审推荐的18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根据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有关要求,各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初审,推荐20名候选人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重庆交通大学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初审推荐的20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三)各项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自行确定评审、评定细则,并组织开展评审和评定工作,评审和评定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10月26日前相关学院将“苏交科百万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重庆交通大学2022~2023学年各专项奖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各学院在报送各项奖学金推荐材料时,请将推荐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和其个人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原件一并报送。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不得擅自降低评定条件和标准。
(二)为惠及更多的学生,以上各项奖学金不重复评定,已被推荐为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以上各项奖学金。
(三)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有补考或重修科目的;
4.参评学年未报到、中途退学或因其他原因未注册学籍、休学、保留学籍者。
5.档案未到校或恶意欠费的研究生。
(四)研究生申请材料仅限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或奖项。
特此通知
附件1:苏交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2022~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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