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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关于远离不良网贷的安全教育讲座

来源/作者:左诗雨 姚靖 浏览次数:(1401) 发布时间: 2018/12/12

12月10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法律顾问、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守华律师应邀来校,分别在南岸校区和双福校区为我校学子们开展了两场以“认清校园网贷的危害性,加强自我保护”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并现场提供了法律援助,活动分别由交运学院、经管学院、人文学院承办,学生工作部(处)主办,现场两百多名同学聆听了讲座。


刘守华律师就网贷的发展、运营方式以及危害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他讲到,校园贷产生于大学生群体旺盛的购买需求和与之不匹配的资金来源之间的矛盾,于2013年兴起,2014-2015年野蛮生长,2016年达到疯狂状况,现在经过整顿后表现形式相对规范,但风险不可小觑。刘律师表示,校园贷的高风险性就在于大学生无稳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无还款能力,因此大部分正规企业或平台不愿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服务,而校园贷本身的实际利息、违约成本高,部分已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这便是校园贷经营者明知存在高风险也坚持进入这一领域的原因。而更为可怕的是校园贷款实际数额并没有约定的那么多,而最终却按约定的数额计算利息,一旦违约又实在无偿还能力时,只能通过寻找下一个校园贷平台继续借贷,如此“拆东墙补西墙”,导致贷款人彻底掉入深渊。刘律师通过现场演算某平台校园贷利息及违约金,向学生展示了校园贷的危害,呼吁大家远离校园贷。


       

     人文学院旅游管理16级姚健同学,在听完讲座后不禁感慨,“以前一直觉得校园贷离自己很远,人们都在说它的危害,但是自己从来没有直观地感受到,通过刘律师的计算,我才发现原来只是借贷一笔小数目,但也能让这个雪球越滚越大,直到不可收拾。希望同学们高度重视,树立合理的消费意识,增强自身的分辨能力。拒绝校园贷,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