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资助中心 浏览次数:(4722) 发布时间: 2019/10/09
各学院:
根据渝财教[2019]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重庆市财政局下达我校2019年国家助学金指标为6850人,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国家助学金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300元。
三、申请条件
我校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可提出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办法
1、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的有关规定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在2019-2020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18〕1号)文件要求,对在2019-2020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含重庆市户籍和非重庆市户籍)享受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
4、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在学工系统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
(1)10月10日前,学生网上提出申请;
(2)10月15日前,学院完成辅导员审查、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不少于3日)并上报学工部;(3)10月21日前,学工部完成汇总公示(不少于5日)并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4)10月24日前,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评审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由于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以学院总支副书记为责任人,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科学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和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
2019年度重庆交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