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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良和建设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资助中心 浏览次数:(1942) 发布时间: 2018/10/08

各学院:

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在重庆交通大学设立 “良和建设助学金”。根据该公司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良和建设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良和建设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河海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单位:人):

序号

学院

名额

备注

1

土木工程学院

3

不含2018级新生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3

河海学院

3

合计:

10

二、资助标准

“良和建设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进取,乐于助人,懂得感恩,秉承爱心传递的理念;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补考和重修科目;

4.评定学年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

5.评定学年内达到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或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6. 本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四、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如下: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学生所在学院确定建议名单后进行公示→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并公示→“良和建设教育基金”管理理事会审批。

(二)“良和建设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良和建设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良和建设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助学金(深圳校友会助航助学金除外)。

(三)“良和建设助学金”申请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开展,相关学院具体实施。相关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在本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内组织评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评审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受理电话:校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学生工作部(处)023-62652737;受理邮箱:校纪委监察处jwjcc@cqjt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dkb@cqjtu.edu.cn

2. 2.由于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学院于2018年10月31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处)报送《良和建设助学金申请表》和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

 

 

特此通知

1.2018年良和建设助学金申请表

2.2018年良和建设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