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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5668) 发布时间: 2023/03/09


1.制定全体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升心理育人工作成效。

2.完善心理危机防控机制,依托二级学院,运行寝室(心理信息员)—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心理辅导分中心)—学校(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专业医院和专家督导五级联动的心理危机防控体系,防控心理危机。

3.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畅通和完善心理咨询服务渠道,提升心理咨询服务效果;推动全校全日制学生的心理健康普查、筛查、访谈和心理建档,推动心理健康档案合理使用。

4.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协助二级学院做好严重心理问题及心理障碍类学生的咨询、评估、转介、转诊和会商等工作,推动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分中心建设。

5.强化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增强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